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2009年07月27日 发布

 

格尔木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企业、社区、农牧区”的“四进”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活动。食安委办将印制的1000本《食品安全法》宣传读本,分发给全市党政机关、区、街道(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由领导干部率先开展学法,大力推进开展《食品安全法》“进机关”活动。

    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牧区、进社区”活动。市食安委办举办了三行委《食品安全法》普法学习班,重点对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学习,将2000本《食品安全法》知识读本分发到三行委9个街道(乡镇),由各街道(乡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进农村、社区”活动。

三是开展《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紧密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对监管相对人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宣贯,告知新法律对食品生产经营的相关要求。市食安委办先后举办了5期针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业主的《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推进《食品安全法》“进企业”活动。

《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通过《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努力形成全市上下,人人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