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经营行为
2010年02月23日 发布

目前,市场上出现部分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无标示文号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的情况,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误导消费者。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近期,格尔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在全市积极开展了整治药品经营企业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多措并举:

一是集中力量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检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未标示文号等非药品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上述产品在标签、说明书中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行为以及产品名称与药品名称相同或类似的,一律予以暂停销售,并分类进行处理。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 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涉药单位112家。5家在非药品区陈列的8个品种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产品名称与药品相同或相近,宣传功能主治和治疗、预防疾病的,责令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并进行逐个产品登记,上报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该产品的审批部门处理。

二是广泛宣传、抵制假冒产品。我局将《关于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整治行动公告》张贴到各药品零售企业,并将公告公示在格尔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还充分发挥格尔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信息平台和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加大对市场上违法产品的曝光力度,让公众能够正确识别药品和非药品,自觉抵制假冒产品。并结合格尔木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宣传工作,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初步规范了我市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非药品行为。进一步强化了涉药单位药品从业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依法经营和自律意识。群众识别药品、非药品的能力和抵制假冒产品、自我维权的意识显著提高。